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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金生副院长讲话 |
刘之平副院长讲话 |
会议现场
为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3月10日召开的预算执行管理工作会议主要精神,3月14日下午14:00,我院在南院A座1236会议室召开了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工作会议。会议由窦玉林处长主持,贾金生副院长、刘之平副院长和职能部门、非营利科研所(中心)、各公司(企业)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业务秘书等80余人参加了会议。
贾金生副院长首先传达了水利部保密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和有关要求。
刘之平副院长传达了水利部3月10日预算执行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周英副部长重要讲话精神,通报了我院在“回头看”审计检查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就我院落实水利部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和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提出了具体要求。刘院长指出:
今年水利财政项目资金在总量上要比去年有所增加,支付压力比上年更严峻,各单位应尽早安排项目实施,避免拖拉延误,做到支付进度均衡,抓好序时进度落实,防止年终突击花钱。对于在“回头看”审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尽快落实整改。
一要全面启动2011年项目实施工作。“二上”预算已安排的资金,各单位要早动手、早准备,倒排工期,不拖拉延误。
二是针对尚未批复的水资源费、水利普查项目,财资处、科研计划处和水资源所要做好与财务司、国科司、水资源司的沟通工作,尽早确定今年要安排的水资源费项目和水利普查项目经费,以便提前做好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此外,需要追加申报的尽快申报,已经追加的要做好督促跟踪工作。
三是针对今年拟安排的水利前期项目,科研计划处和财资处应做好与规计司、国科司和财务司的沟通工作,尽早确定今年拟安排的项目,以便提前抓紧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初步设计要及早落实,施工图设计要抓紧完成。一旦确定项目安排,立刻通知各单位组织实施准备工作。
四是按照水利部要求,上年结转今年的财政资金必须在今年6月底前支付完毕,为此,各单位需尽快抓紧项目的实施工作,尤其是水资源与水土保持综合试验大厅项目,需要尽快组织施工队开工建设,做好项目施工的其他工作。
五是进一步核查2011年预算。各单位项目负责人要进一步核查2011年项目预算,对预算编报的真实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核查,确保当年预算能够按照预算文本完成当年目标。如果预计当年不能完成的项目,要在6月底前主动申请调减预算,以确保完成当年目标。
科研计划处阮本清处长传达了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财务[2011]83号)的主要内容和要求,阮处长重点对我院2011年委托业务合同管理提出了要求,各单位在签订外委合同时,一是要按要求签订业务委托任务书,二是必须按委托业务书要求支付,避免一次性付款。
财资处窦玉林处长重点传达了水利部“回头看”审计检查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就一些财务支付问题在会上进行了探讨。各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在签订《水利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承诺书》的同时,要统筹协调做好本单位财政资金项目的支付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要按《水利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承诺书》要求逐项抓好核查、整改和落实工作。